四川劲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古飞):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郑道伟诉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日劳人仲〔2025〕第49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申请人郑道伟与四川劲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2日至2023年10月26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含就医时间及停工留薪期)。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892-8838340
日喀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