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公开内容

(要素)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主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开渠道和载体

  1.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2.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3.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4.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5.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6.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7.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层面

    县级 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