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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标题 办理离职后,公司无故拖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流水号 ZX20220524511160 姓名 郭*
手机号 1*********1 身份证号 ******************
发件IP 5************ 写信时间 2022-05-24 09:12
信件内容 本人,在西藏立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离职后。公司无故拖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注销注册类证书),单方面要求延期使用。这方面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及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一直以来,我局致力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由于您的相关信息未在留言中体现,现请您联系我局劳动监察科负责人 徐科长 19908923656,具体详细事宜将会由他为您协商解决。

处理对象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22-05-24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