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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全市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按照自治区安排,贯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政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日喀则市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日喀则市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的申报备案工作。

10.贯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本行业领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3.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截止目前,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农民工工作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8,850.87万元,支出总计18,850.8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850.68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一是就业资金大幅增加,2022年就业补助为4915.36万元,2023年就业补助为8689.75万元;二是增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22年支出为零,2023年支出为2169.81万元;三是增加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职业年金虚账做实资金),2022年支出为零,2023年支出为4049.05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8,850.87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2023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731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费。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8,850.87万元。

2023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73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费。(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8,85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50.87万元,占10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8,85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1.61万元,占28.81%%;项目支出13,419.26万元,占71.19%。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850.87万元,支出18,850.8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50.68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一是就业资金大幅增加,2022年就业补助为4915.36万元,2023年就业补助为8689.75万元;二是增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22年支出为零,2023年支出为2169.81万元;三是增加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职业年金虚账做实资金),2022年支出为零,2023年支出为4049.05万元。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50.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50.68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一是就业资金大幅增加,2022年就业补助为4915.36万元,2023年就业补助为8689.75万元;二是增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22年支出为零,2023年支出为2169.81万元;三是增加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职业年金虚账做实资金),2022年支出为零,2023年支出为4049.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50.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4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13.11万元,占98.2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5.15万元,占0.88%住房保障(类)支出163.06万元,占0.86%。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004.53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53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49.67万元,支出决算为349.67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33.27万元,支出决算为33.27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9.97万元,支出决算为49.97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年初预算为14.59万元,支出决算为14.59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8.27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7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1.41万元,支出决算为371.41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7.58万元,支出决算为227.58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429.18万元,支出决算为2429.18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对机关事业职业培训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3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0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26.84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4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342.9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90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9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20.00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169.81万元,支出决算为2169.81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19.87万元,支出决算为1619.87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50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2.23万元,支出决算为32.23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9.3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2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6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0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63.06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3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91.9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39.6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15万元,支出决算为44.89万元,完成预算的68.9%,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5.77万元,下降35.1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48万元,占9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占0.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4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19.16万元,下降30.1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5.77万元,下降35.1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及油料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2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国内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27.33%。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41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接待事务的发生。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33个,共涉及资金13,41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19%。

共组织对“人资科各类考试经费”等3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19.26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高校毕业生双创工作、人资科各类考试经费等3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3个项目绩效自评表附后。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四)财政评价结果。

该部门预算项目33个,实际开展自评项目33个,本次复核项目33个。本次自评重点评价项目3个。

1.自评覆盖面。

绩效自评覆盖率100%,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纳入政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基本运行、人员经费除外)支出,均开展绩效自评,包括年初预算项目、追加预算项目和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2.自评内容完整性。

预算执行情况、总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写基本完整。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项目未提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项目监控表、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存在报告内容简单,未能真实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存在个别支出实际绩效不佳,未在自评表或自评报告中体现的情况。

3.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

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存在自评指标与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不一致情况,如乡乡通视频会议系统项目、三支一扶项目目标表中效益指标和自评表指标值设置不一致。存在年度目标设置及完成情况表达不合适情况,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本级配套资金产出成果年度指标设置覆盖人数,实际完成情况均为100%,无具体产出数量。存在实际完成值作为年度指标值的情况,因部分项目未提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项目监控表。未能与目标表预期产出进行对比,部分项目依据产出设置年度指标,不合理。存在指标设置产出较低,与实际产出差异较大,目标无实质性意义情况,如就业补助资金项目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补贴人数指标值设置300人,实际产出1686人。存在自评表指标设置简单、片面,不规范的情况,如专业技术教育培训经费项目产出指标住宿费≤300/人,伙食费≤100/人,设置简单片面。存在成本指标设置20分,权重过高不合理情况。部门项目成本方面指标设置等于预算数,不是成本控制及成本节约率等有效指标,与预算执行方面相重复,分值权重过高不合适。存在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清晰、不正确情况,如三支一扶项目中检测费用产出指标都是定性描述指标,不合理,且产出成果不应是三支一扶人员日常行为表现。

4.数据准确真实性。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自评数据准确真实。

4.自评结果客观性。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自评结果基本客观准确,指标权重分配基本合理,未发现刻意调整权重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与目标值的偏差原因分析基本到位,措施建议较为具体可行。但存在部分项目指标权重分配不合理的情况,如部分项目成本指标设置20分,权重过高不合理。存在分值分配不合理情况,如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网络维护费项目,项目成本权重设置50分,项目效益权重设置50分,无产出指标及满意度指标。部分得分不规范,如法律顾问费项目自评表得分与设置的权重不匹配,项目自评表整体得分110分,自评得分数据也不准确,评分不客观。

综上所述,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复核得分82分,绩效自评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人社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39.65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44.97万元,降低15.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0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4691.8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815平方米,业务用房6476.88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340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附件1:2023-501001-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